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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流程

    境外机构申请开立FTN自由贸易帐户,需根据申请人类型向交行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企业商业登记证;
    法团成立表格/或周年申报表;
    公司章程;
    董事会决议;
    董事身份证件;
    特殊机构代码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如有);
    境内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如需);
    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2.香港以外注册的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查册证明;
    注册代理人注册登记证明(如注册代理人未与交行签订过协议,需提供);
    企业延续证明(企业存续期间大于1年的,需提供);
    公司章程;
    董事会决议;
    董事身份证件;
    特殊机构代码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如有);
    境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如需);
    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其他类型的境外机构:
    企业商业登记证;
    查册证明;
    注册代理人注册登记证明(如注册代理人未与交行签订过协议,需提供);
    董事会决议;
    董事身份证件;
    特殊机构代码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如有);
    境内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如需);
    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