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
关于函证集中处理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要求,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函证业务统一由营业部集中处理,现将集中处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一)邮寄办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将询证函直接邮寄至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营业部,办理完成后将回函直接邮寄至会计师事务所。
(二)跟函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出具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询证函至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营业部柜面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可选择邮寄或柜面领取的方式取得回函。
二、资费标准
手续费:我行在营业厅内公示服务收费目录,对于询证函业务按照统一收费(200元/户/份),切实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函证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四、办理网点
我行已将函证回函业务处理权限上收至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营业部进行集中回函,具体信息如下:
网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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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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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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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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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1号楼1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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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660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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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函证业务联系电话:0532-66070806
函证业务投诉电话:0532-660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