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23 年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目前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1000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9位。
交通银行法兰克福分行(下称“分行”)成立于 2007年,是交通银行在欧洲设立的第一家经营机构,是交通银行全球外汇资金运营分中心、欧元清算中心、贸易结算及融资业务平台和业务创新基地,致力为中德两国经贸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分行依照德国《银行法》设立,接受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联邦银行、德国银行存款保险协会等机构监管,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包含《银行法》《反洗钱法》《支付服务监管法》。分行业务范围涵盖存款、汇款、贷款、贸易及非贸易 结算、资金、担保顾问、财富管理等。
法兰克福分行成立后,主动融入德国社会,快速发展业务,高比例雇用本地雇员,净利润以及资产规模一直位于在德中国银行前列,为中德两国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分行内设市场部、资金部、会计部、授信与风险部、业务处理中心、IT部、综合部等7个部门,现有中、德员工约 40 名。
法兰克福分行债券投资等相关工作由分行资金部负责,与投资相关的风险由分行授信与风险部、业务处理中心在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框架下联合进行管理。分行设有合规团队,负责监督并确保分行经营符合中国及德国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分行已经取得总行授权允许通过直接投资模式(CIBM Direct)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
交通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知悉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