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托管业务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为托管的各类资产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交易监管等基本托管服务,以及提供深入的、个性化的托管资产风险和绩效评估、交易清算管理和托管模式设计等增值服务。
  1998年,国务院批准在国内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交通银行积极筹备, 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唯一脱颖而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四大国有银行一同成为首批获准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五家银行之一。此后交通银行一直致力于业务的创新和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中托管资产种类齐全、服务内容丰富、创新能力较强的托管银行之一,在市场上创立了良好的托管服务形象。
  交通银行能够提供委托资产分别开立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并且单独建账,进行高效的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服务,安全保管各类资产;并执行资产委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发送的其他资金清算指令;能够对各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监督其投资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事先确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并向监管部门提供各类报表等服务。交通银行托管具有创新力强、业务品种齐全、服务优质、风控水平较高的特点。
  交通银行托管业务服务涉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券商集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企业年金托管、信托资金保管、QFII、QDII、ABS、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专户理财托管等。
  交通银行托管业务的客户主要是全国社保理事会、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以及年金管理机构。未来,交通银行愿与更多引入托管机制的机构展开合作,搭建高效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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