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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分支机构
境外分支机构
旗下子公司
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 |
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需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业主、合伙企业业主以及小微企业主。 |
1、额度: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2、期限:授信期限最长10年;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利率:年化利率(单利)3%-8%,最终以审批结果为准;
4、担保方式:信用、抵押、质押、保证和组合担保。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信用状况良好;
3、还款能力充足、还款意愿良好;
4、借款用途合法、明确;
5、贷款申请金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6、符合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或能证明合法经营的其他材料;
3、财务报表(如有)、银行账户结算证明、完税证明等能反映经营状况的证明资料;
4、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5、抵质押物、保证人资料等证明文件(如需);
6、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具体贷款额度和利率以交通银行审批结果为准。贷款用途仅用于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不得用于购置不动产、借贷、股票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规定禁止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