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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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期国内信用证+福费廷
A企业为特大型钢铁集团,希望延期支付电费且无需进行表内融资的银行产品,以缓解当期现金支付压力。同时,供电企业希望及时收到电费,减少催收工作量;叙做融资不占用自身授信额度,手续更要简便。针对客户需求,交行为A企业和供电企业度身定制“远期国内信用证+福费廷”电费支付方案,创新组合结算工具和融资方式。对A企业,该方案可延长电费支付期限,缓解资金压力;对于供电企业,该方案实现在不占用自身授信额度条件下当期收妥电费,降低管理成本。
2.进口信用证
某境内企业A拟从境外出口商B购买一批货物。但因交易双方彼此不熟悉,信任度较低,在货物价格、付款时间等方面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交行向A企业推荐使用授信额度开立进口信用证,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为贸易双方顺利完成交易提供信心和保障。对于使用授信额度开证的A企业而言,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A企业付款时在资金上如有困难,可申请叙做进口押汇或进口代付,便于资金融通。
3.转让信用证
转让信用证是指交行在获得开证行授权的情况下,接受客户(第一受益人)的委托,依据客户申请,将信用证金额部分或全部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二受益人)的业务。某境内企业A是某境外出口商B在中国的总代理商。B企业要求A企业通过信用证方式与其结算货款,但A企业在交行没有授信额度。交行建议A企业与其下游采购商沟通,由下游采购商开立A企业为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交行将信用证转让给实际出口商,由其办理装运交货。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方便作为中间商的企业完成差价部分的利润留存。
4.涉外担保
某境内企业A拟参加某海外项目投标,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或出具银行开立的投标保函。A企业利用在交行的授信额度,向交行申请开立投标保函。A企业通过开立投标保函,可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