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证券公司实际合作及对行业整体分析的基础上,交通银行对证券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现金管理需求具体分析如下:
●管理模式----按照证监会的管理要求,要做到自营业务涉及的“自有资金”和其他业务涉及的“客户资金”在管理上的严格分离。各类资金的管理都由总部集中管理。
●账户结构----证券公司的账户分为自有性质账户和客户性质账户。在自有性质账户中,分有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各证券营业部在当地银行开立人民币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营业部日常运营所需的费用资金;在客户性质账户中,分有人民币账户(A股结算)和外币外币账户(B股结算)。在客户性质的两类账户下,又各自分为总账户和分账户,总账户用于存放总部上收的客户资金,分账户在证券营业部当地银行开立,按照总部统一规划,用于存放各证券营业部日常运营所需的客户资金。
●管理系统----证券公司一般通过银企直联将资金管理系统与银行系统连接,达到与银行同步进行账务处理的目的。
●集中结算----对于总部自有资金账户一般由总部的财务部负责集中管理和对外结算。证券营业部自有资金,一般由证券营业部向财务部申请,获批后下划。客户资金一般由总部的运营管理部(或清算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制定各营业厅对应的资金留存额,并负责集中对外结算。
●现金收益----因为总部资金的集中存放,可以达到较高的利率,实现资金管理收益的最大化。 |